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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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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本文转自(zhuǎnzì)【吉安公安】; 枪爆(qiāngbào)无小事,平安重于山 “缉枪治爆”专项行动开展(kāizhǎn)以来 枪爆(qiāngbào)违法犯罪的打击、宣传力度 切实消除(xiāochú)社会治安潜在隐患 保障(bǎozhàng)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青原区(qīngyuánqū)富田镇村民杜先生 来到青原分局富田(fùtián)派出所 该手雷(shǒuléi)系杜先生多年前 在村口的小河中(zhōng)发现 随后一直(yìzhí)放置在家中 ▲发现手雷的(de)小河边。 在开展“治安大村长”走访(zǒufǎng)活动时 宣讲(xuānjiǎng)了非法持有、私藏 枪支弹药(qiāngzhīdànyào)的严重危害 以及所需面临的法律惩处(chéngchǔ) “听到民警(mínjǐng)讲解后, 还有这个‘定时炸弹(dìngshízhàdàn)’。” 想起了(le)多年前捡到的这枚手雷 主动交到富田(fùtián)派出所 民警对杜先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 开展“缉枪治爆”工作(gōngzuò) 主动上交手雷的(de)行为 同时鼓励其积极(jījí)宣传发动身边人 主动联系公安机关并上缴(shàngjiǎo) ▲该手雷已由(yóu)公安机关按规定安全妥善处置。 该枚手雷已由青原分局治安(zhìān)大队 按规定(ànguīdìng)安全妥善处理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)枪支管理法》 第三条(dìsāntiáo)国家严格管制枪支。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、制造(包括变造、装配)、买卖(mǎimài)、运输、出租、出借枪支。 国家(guójiā)严厉惩处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。国家对检举人给予(jǐyǔ)保护,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(fànzuìhuódòng)有功的人员,给予奖励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)刑法》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,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(dànyào)的,处三年(sānnián)以下(yǐxià)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依法(yīfǎ)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,非法出租、出借枪支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(chǔfá)。 依法配置枪支(qiāngzhī)的人员(rényuán),非法出租、出借枪支,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 单位犯第二款(dìèrkuǎn)、第三款罪的,对(duì)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 供稿 | 青原分局(fēnjú)王裕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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